东营发明专利申请程序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1、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2、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3、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
二、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5.技术交底书
6.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号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5.办理委托手续(合同由代理机构提供)
6.技术交底书
四、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5.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6.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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