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园区招商:
企业在不改变原有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的情况下,在园区注册一家公司,即可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
入驻产业园,无需实地办公,当月缴税次月奖励。
地方留存标准: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
奖励标准: 增值税地方留存80%-9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75%。
例:企业当月缴纳增值税100万,企业所得税100万。
增值税返还奖励:100万*50%*80%=40万。
企业所得税返还奖励:100万*40%*75%=30万。
新公司注册设立过程中,园区提供工商注册,预约银行开户,税务登记,财务托管等一条龙服务。
招商服务电话:17558830903(微信同号)